员工的安全生产八大权利和四项义务
一、员工的安全生产八大权利
1.知情权——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;
2.建议权——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;
3.批评权和检举、控告权——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;
4.拒绝权——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;
5.紧急避险权——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;
6.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;
7.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;
8.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。
二、员工的安全生产四项义务
1.遵章守纪,服从管理;
2.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;
3.参加培训,掌握安全生产技能;
4.发现事故及时报告事故隐患。
1.知情权——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、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;
2.建议权——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;
3.批评权和检举、控告权——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;
4.拒绝权——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;
5.紧急避险权——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;
6.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;
7.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;
8.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。
二、员工的安全生产四项义务
1.遵章守纪,服从管理;
2.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;
3.参加培训,掌握安全生产技能;
4.发现事故及时报告事故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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